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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章程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5-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学校教材管理工作,推动高质量教材建设与选用工作,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重庆市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市职业教育数字教材建设实施方案(试行)》《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对学校教材进行管理与研究、监督与评价的议事机构,为学校教 材的建设、选用、管理和重要决策提供研究、咨询、审议、审查、指导。

第三条各二级学院须遵照本章程,结合自身实际,成立学 院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通过后报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备案。在学校党委的领导 下,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配合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 负责推进落实学院教材管理工作,开展本学院的教材规划、建设、审核、选用、监管、评价等各项工作。相关部门可参照本章程组 建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教育类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


第二章组织规则

第四条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学校党委副书记以及分管学校职业教育、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教育的副校长担任。

第五条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委员由学校负责组织工作、宣传工作、教师工作、学生工作、质量管理、对外合作、职业教育、远程教育、终身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构成。

第六条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成员由职业教育、远程教育、终身教育等相关管理部门分别 派员组成,负责学校职业教育、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教育三类教材建设与选用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担任,委员由行业企业与职教专家、教学副院长、专业教师代表、教科研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等组成。

第八条学校、学院两级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均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


第三章主要职责

第九条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有: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二)审议有关教材建设、教材选用、教材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指导和统筹学校教材建设、选用、管理和评价工作。

(四)研究解决学校教材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审议教材工作中发生的责任追究事项。

(五)指导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开展教材相关工作并落实教材意识形态审查责任。

(六)审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学期教材选用计划。

(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与教材相关的工作任务。第十条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有:

(一)指导本学院各专业的教材建设、教材研究和教材评价工作。

(二)审核本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本学院教材的征订、选用、审定工作。

(四)对本学院的教材选用管理台账建立情况进行监督。

(五)向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汇报本学院教材相关工作,落实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的决定。


第四章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会议召开。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遇有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主任委员可决定召开临时全体会议。

(二)会议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可委托一名副主任委员主持。

(三)有效会议。委员会全体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为有效,具备议事与表决资格。

(四)议事与表决。会议议决事项,实行一人一票制,赞同票数超过到会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为通过。遇有紧急事项,经主任委员批准,可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通讯表决的效力与会议表决相同。

(五)回避制度。会议审议或评定事项涉及委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时,该委员必须主动回避,不得参与相关讨论、审议与表决。

(六)保密与执行。委员须对会议讨论过程及未公开的审议细节履行保密义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全体委员应予维护并遵照执行。任何委员不得对外擅自发表与委员会正式决议相悖的个人意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十三条本章程具体解释工作由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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